关于举办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1-31

各系部:

为推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,活跃在校生的业余文化生活,同时本着让同学们锻炼自己,展示自己的目的,展现航天学子团结创新、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,学生工作部拟举办第三届届校园歌手大赛,现将具体活动方案公布如下:

一、赛事安排

 12017330日进行复赛

 2201746日进行决赛。

二、竞赛规则

(一)比赛办法

1、各系部初选出优秀选手5名参加复赛。

2、学生工作部汇总各系部优秀选手组织复赛,前15名优秀选手继续参加决赛。

(二)比赛选手要求

1、选手歌曲自选,要求内容健康向上,美声、民族、通俗唱法均可;鼓励各系部配备伴舞。

2、选手服装自备,贴合歌曲内容,符合大学生积极、健康的形象。

3、鼓励选手以多种形式参赛,如对唱,小合唱(限5人以下)等,特别鼓励原创歌手和自组乐队参赛。

 4、比赛选手请自备伴奏,按照规定日期上交学生工作部,到指定时间未上交者视为自动弃权,学生工作部将不承担责任。

  (三)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

  1、决定名次方法:取前十名为本届大赛产生的十佳歌手。

  2、由评委老师商定评选出“最佳人气奖”、“最佳台风奖”、“最佳形象奖”各一名。

   (四)选手比赛的几项附属规定

  1、各系部选手在参加校级复赛、决赛时必须准时参赛,由于赛事需要,需提前20分钟签到,迟到达10分钟者按弃权论。

  2、选手要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,违者取消比赛资格。

 三、大赛细则

 (一)宣传方面

  1、本次大赛将悬挂与赛事相关的宣传横幅。

  2、大赛宣传组负责制作宣传海报、展板等,鼓励系部以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参赛选手。

  (二)纪律方面

 1、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,请选手及所带亲友团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及规定,如出现违纪现象,大赛组织者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。

 2、比赛期间选手所在系部观众如发生严重扰乱大赛秩序的情况,赛事组织者将在赛间及赛后以扣分或取消成绩名次等措施进行处罚。

 3、选手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,违者取消比赛资格。

   (三)观众组织

 1、各系部应积极组织啦啦队为参赛选手加油,啦啦队道具由系部自行筹备。

 2、决赛入围各系部所坐场地由学生工作部统一规划和安排;观众需在指定场地就坐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。

四、评分细则

 (一)大赛评分采用“10”分制,即10分的歌手演唱得分,具体评分细则如下:

 1、选手歌曲内容健康向上,有时代特色,此项占1分。

 2、选手服装大方得体,贴合歌曲内容,此项占1分。

 3、选手节奏感觉良好,音准概念清晰,无跟不上节奏,跑调现象,此项占6分。

 4、选手歌曲处理得当,情感把握准确,话筒运用得当,有一定的声音控制能力,此项占1分。

 5、选手台风大方,表情丰富,符合歌曲内容,有一定的控场能力,此项占1分。

 (二)选手经评委评出的演唱分数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最后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演唱得分,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。

 (三)为保证打分公平,前三位选手演唱完毕后,由评委综合对比后再进行打分,其他选手则分别打分。

 五、其他事项

   请各系部组织参赛选手填写附表,并于328日之前统一交到学生工作部邬怡老师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学生工作部

    二0一七年三月十四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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